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本科生)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位)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 体、美、劳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
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 10000 元。
2.基本申请条件
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评审。经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审批后,高校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 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 6000 元。
2.基本申请条件
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评审。经省教育厅审批后,高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1.资助标准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700 元。具体 标准由高校自主确定,可以分为 2-3 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700 元。对在我省就读的帮扶对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
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 4000 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2.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评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相关事项
(1)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本专科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转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时,需按照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执行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3)实行弹性学制学习的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需完成
国家和学校制定的学年度学时任务。
(信息来源:河南省学生资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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