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围绕“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定位和培养“理想信念坚定、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化视野的应用型人才”总目标,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修订第二课堂实施办法。
第一条 第二课堂实践活动是我校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教学的重要教育方式,是对第一课堂理论和实践教学的有机延伸,是与第一课堂共同实施和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规定教学任务的重要途径,是本科学生的必修课程。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要求,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第二课堂体系,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应用能力。
第二条 第二课堂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种第二课堂实践活动活动,经审核认定后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 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包括读书工程、竞赛工程、孵化工程、社会实践、职业证书等五个课程,每一课程各2学分,由若干实践内容组成(附件1)。
第四条 本科学生必须获得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分满6学分方可毕业。同一课程的学分只能以所获得该项的最高学分计算,不得累加。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同一学生、同一项目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时,按最高值计算学分,不重复计算。具体认定标准详见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分考核办法(附件2)。
第六条 学校第二课堂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全校第二课堂管理办法并报教务处审定,纳入学校本科教学培养方案;负责组织协调全校第二课堂活动方案制定及其活动的开展,并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负责对第二课堂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第二课堂工作指导小组,根据学校第二课堂管理办法,结合本专业特点,负责制定本学院第二课堂工作计划,明确第二课堂项目内容、活动安排和指导教师的配备,组织第二课堂活动并进行考核。
第八条 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学生填写《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附件3),提交相关实践成果,经指导教师认定后,以班级为单位填写《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申报表》(附件4)并进行数据库录入,各学院第二课堂工作指导小组依据学生的实践创新成果进行学分审核,每学期开学第四周通过数据库上传学生工作部审定。
第九条 教务处按照学校第二课堂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的成绩记入学籍档案。
第十条 学生填写的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申请表和相关实践成果及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所获得的相关学分、荣誉和待遇,以“作弊”论处。
因实践创新活动组织部门及相关教师管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认定的学分违背规定、与实际不符的,需重新认定;认定违规问题严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 为保证第二课堂活动的实施,各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活动计划,明确第二课堂项目内容、活动安排和指导教师,按专业、分学期列出学生参加的第二课堂工作计划,报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和考核。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年*月*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由第二课堂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黄淮学院第二课堂结构体系和内容介绍
2.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考核办法
3.黄淮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
4.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审批表
附件1
黄淮学院第二课堂结构体系和内容介绍
一、第二课堂结构体系
第二课堂结构体系是本方案的核心,是实现第二课堂培养目标的中心环节。第二课堂实践活动由读书工程、竞赛工程、孵化工程、社会实践、职业证书等五个课程构成。其结构体系如表1所示。
表1 第二课堂结构体系
第 二 课 堂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教学内容 |
考核项目 |
组织单位 |
|
13100302 |
读书工程 |
2 |
书籍阅读、读书交流、读书竞赛 |
1.读书笔记 2.参加读书分享会、交流会、报告会情况 3.读书竞赛 |
学工部、团委、各学院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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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0402 |
竞赛工程 |
2 |
学科(专业)竞赛、科研 |
1.学科(专业)竞赛(注:不包括创业、就业类项目) 2.科研课题 3.专业论文 4.著作 5.专利 |
学工部、团委、创新创业园、招生就业处主办,各学院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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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0502 |
孵化工程 |
2 |
就业、创业实训与实践 |
1.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及创新创业类竞赛 2.创新创业计划训练 3.创新创业实践 |
学工部、团委、创新创业园、招生就业处主办,各学院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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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0602 |
社会实践 |
2 |
社会认知与服务 |
1.志愿服务 2.三下乡 3.自主实践 4.社会调研 |
团委、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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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0702 |
职业证书 |
2 |
职业能力培养与认证 |
1.职业技能证书 2.外语类职业证书 3.计算机类职业证书 4.其他类职业证书 |
学工部、团委、教务处、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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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实践活动最低学分小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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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课堂内容介绍
(一)读书工程
读书工程包括学生在校期间,阅读各类书籍,并撰写读书笔记,参加读书分享、交流、报告会,以及参加读书竞赛获得相关荣誉、奖励。
(二)竞赛工程
竞赛工程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级各类学科(专业)竞赛和科学研究,并取得相关成果。学生科研包括科研课题、专业论文、著作、专利授权四类;学科(专业)竞赛认定范围不包括创新、创业、就业类的竞赛项目。
(三)孵化工程
孵化工程包括学生参与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及创新创业类教育和比赛,创新创业计划训练、创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相关成果。
(四)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指学生利用假期或课余时间,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科技文化服务、志愿服务、挂职锻炼等形式,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教育和锻炼,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等活动,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取得相关成果。
(五)职业证书
职业证书是表明学生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学生在校期间应围绕就业和职业发展所需的职业素质而进行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活动并取得相应证书。
附件2
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考核办法
一、读书工程学分考核办法(2学分)
(一)认定范围
包括读书笔记撰写,参加读书分享、交流、报告会,以及参加读书竞赛获得的相关荣誉和奖励。
(二)认定标准
1.读书笔记。本学年阅读书籍后并完成手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20篇,每篇不少于500字;经学院认定,记1学分。此项每学年最多记1学分。
2.读书活动。每参加一次班级读书分享会并进行读书分享,记0.1学分;每参加一次学院读书交流会并进行读书分享,记0.2学分;每参加一次学校读书报告会并进行读书分享,记0.5学分;参加学校读书报告会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学分、0.5学分、0.3学分。
3.读书竞赛。参加校级以上读书知识竞赛、征文大赛、读书项目课题等获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记1学分。
注:每学年申请该项学分不超过1.5学分。
二、竞赛工程学分考核办法(2学分)
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专业)竞赛和科研课题、专业论文、著作、专利授权等取得的相关成果;学科(专业)竞赛认定范围不包括创新、创业、就业类的竞赛项目。
(一)学科(专业)竞赛类认定
1.学科(专业)竞赛分为A、B、C三类认定
(1)由国家政府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挑战杯大赛等,在分赛区获得名次者,按照省级A类认定,参加全国总决赛获得名次者,按国家级A类认定。
(2)由国家政府部门的下属机构或专业教学研究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学科竞赛,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等,在分赛区获得名次者,按照省级B类认定,参加全国总决赛获得名次者,按国家级B类认定。以全国或某省行业协会、文艺联合会、学术团体、某大赛组委会等名义主办的相关比赛活动,如果没有分赛区选拔过程,按照省级B类认定。
(3)C类竞赛主要是指校级(含市厅)级竞赛,包括学校承办的赛事、地市举办的赛事以及专业指导委员会、学术团体、行业协会主办的学科(专业)竞赛。
2.学科(专业)竞赛学分认定标准
代表学院参加学校认定的各级大学生学科竞赛的,以获奖证书为学分认定依据。获奖队员个人得分根据级别中分值给分(详见表1),团队成员计分按A类全体人员、B类全体人员60%、C类全体人员40%比例认定。
表1 学科(专业)竞赛获奖的学分认定标准
等级 类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A |
2.0 |
1.5 |
1.0 |
0.5 |
B |
1.5 |
1.0 |
0.5 |
0.25 |
C |
1.0 |
0.5 |
0.25 |
|
备注:①按名次排名的奖项,第1-2等同一等奖,3 -5名等同二等奖,6-8名等同三等奖; ② 金奖等同于一等奖,银奖等同于二等奖,铜奖等同于三等奖;③只设优秀奖的竞赛按照一等奖认定;④设有特等奖的,一等奖视为特等奖,依次类推。
(二)学生科研类认定标准
1.科研课题。学生主持或参与所学专业或学科相关的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获结项者,主持人记2学分,参与人记1学分。参与学院学生科研项目并获结项者,主持人记1学分,参与人记0.5学分。
2.专业论文。学生撰写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在CN学术刊物或省级及以上报刊(理论版)发表,第一作者记2学分,参与者记1学分(限前5名);在市厅级报刊(理论版)发表,记1学分(仅第一作者)。
3.著作。撰写中文或英文版专著、翻译或编著文学艺术类著作正式出版,记2学分,参与者记1学分(限前5名)。
4.专利。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者记2学分,参与人记1学分(限前5名);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者记1.5学分,参与者记0.5学分(限前5名)。
三、孵化工程学分考核办法(2学分)
(一)认定范围
学生参与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及创新创业类比赛,创新创业计划训练、创业实践等活动以及所取得的相关成果。
(二)认定标准
1. 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类比赛。参加学校、学院举行的职业生涯规划征文、设计、模拟面试、简历制作等相关比赛活动,校级一等奖记1.5学分,二等奖记1学分,三等奖记0.5学分,优秀奖记0.2学分;学院级折半加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记2学分;
2. 创新创业竞赛。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获得校级一等奖记1.5学分,二等奖记1学分,三等奖记0.5学分,优秀奖记0.2学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记2学分;参与人员减半记分(限前5名)。
3.创新创业计划训练。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获得国家、省、校、院级立项的,分别记2学分、1.5学分、1学分、0.5学分;参与人员减半记分(限前5名)。
4.创业实践。自主创业并作为法人完成公司注册的,经认定记2分。
四、社会实践学分考核办法(2学分)
(一)认定范围
学生利用假期或课余时间,通过开展志愿服务、三下乡、自主实践、社会调研等活动,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取得相关成果。
(二)认定标准
1.志愿服务。参加经共青团中央“志愿汇”审核认定的学校、学院、班级和社团组织的义务劳动、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等志愿服务,每50小时记0.5学分,每100小时记1学分。此项最高记1学分。
2.三下乡。参加校级立项的寒、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提交《黄淮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每次记1学分,省级团队成员在此基础上加0.5学分,国家级团队成员在此基础上加1学分。
3.自主实践。学生从事自主社会实践活动10天以上,出具实践单位考核证明,提交《黄淮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经学院团总支考核合格者,每次记0.5学分。一学年加分不超过两次。
4.社会调研。参与社会调研,提交社会调查报告,经校、院评审合格者,第一作者记0.2学分;被学校评选为优秀调查报告,第一作者记0.5学分,其他作者不计分。一学年不超过两次。
注:在校学生必须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填写《黄淮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个人或团队)完成实践报告,由所在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同时还应完成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且具有一定质量的调查报告,交所在学院审核。
五、职业证书学分考核办法(2学分)
(一)认定范围
学生围绕就业和职业发展所需的职业素质而进行的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活动并取得相应证书。
(二)认定标准
1.职业技能证书
主要指获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各类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证书。不同专业的职业证书名目由各学院统一认定,原则上应与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平台查询结果一致,每项记1学分。
各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的实际情况按照重要和必需的原则列出名目,报党委学工部备案。未经备案和学校认可的职业证书,不列入认定范围。
2.外语类职业证书
获得大学生英语四级证书记1学分,获得大学生英语六级证书记1.5学分。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记1.5学分。雅思(5.5)和托福(70分)及以上成绩记1.5学分。国际日本语能力认定书(一级)记1.5学分,韩国语能力考试中级及以上记1.5学分。
3.计算机类职业证书
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二级及以上记1学分;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证书记1学分。
4.其他类职业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甲等以上)记1学分,获得教师资格证记1学分,考取驾驶证记1学分。
其他情况由学校第二课堂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合格后认定。
附件3
黄淮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
学院: 申请时间: - 学年 学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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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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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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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考核项目 |
实践情况及结果 |
申请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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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0302 |
读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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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0402 |
竞赛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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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0502 |
孵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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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0602 |
社会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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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0702 |
职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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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清单(相关材料及证书复印件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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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辅导员)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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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指导工作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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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黄淮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申报表
班级 -20 学年第 学期
姓名 |
学号 |
读书工程 |
竞赛工程 |
孵化工程 |
社会实践 |
职业证书 |
合计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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